3月20日,陕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西安市“4+7”试点药品集中采购协议到期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要求根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实际包装规格,可将公立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供应清单中的8个中选药品(14个包装规格)、军队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中选药品供应清单中的5个中选药品(7个包装规格)补充到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25个中选药品供应清单中,并按照相应规格折算具体价格。同时,厄贝沙坦口服液常释剂、瑞舒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和艾司西酞普兰口服常释剂型等3个药品的约定采购量可按照相应规格予以折算。
具体补充清单如下:
之前西安市曾在3月18日公示了“4+7”续约结果,其中供应企业结果为陕西省扩围中标企业和“4+7”原中标企业相结合。共7个品种的中标企业发生了变更,部分价格较“4+7”中标价格有所下降。
阿托伐他汀钙片中标企业由北京嘉林变更为齐鲁制药
恩替卡韦分散片变更为恩替卡韦胶囊,中标企业由正大天晴变更为广生堂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中标企业除科伦药业外增加洞庭药业
利培酮片中标企业除华海药业外新增齐鲁药业
福辛普利钠片中标企业由BMS变更为华海药业
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中标企业由成都倍特变更为齐鲁制药
蒙脱石散中标企业由海南先声变更为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增补后公立医疗机构“4+7”续约供应结果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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