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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升级!多省药店不准卖退烧、咳嗽类药品

  随着各项疫情防控升级,各药监局近期陆续下发了对各项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条例,除了对药企进行管控之外,昨日多省药监局也下发了对各地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店的疫情防控防护管理工作通知,多地药店责令停卖退烧类药物了!

  吉林省

  2月13日吉林省药监局发布了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中强调:(一)严格落实进入药店顾客的体温测量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应当在药店门口显眼位置设警示标语,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不佩戴口罩、拒绝测量体温的顾客,拒绝其进入药店。

  (二)严格退烧类药物顾客信息登记。零售药店由各市(州)、长白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管控,各药店慎售退烧类药物,对购药人员实名登记,告知其前往发热门诊治疗,同时,负责通知发热门诊和购药人员所在社区、村屯。购买人员买非退烧类药物,正常购药。

  (三)加强药店及从业人员防护管理。对按规定需要观察隔离的人员,禁止上岗。每天营业前,必须测量员工体温,发现异常立即前住发热门诊治疗,营业时间员工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按照防控防疫等部门要求,做好药店内部消杀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四)支持零售药店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疫情的防控防护。零售药店可采取在店内设置隔离带、隔离台、隔离区等方式销售药品,在销售环节***限度减少或避免人员接触,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

  (五)加强药店进货及销售管理。各零售药店务必确保所购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从合法渠道购进。积极组织货源,稳定医药价格,不作虚假宣传,不囤积居奇,切实担负起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积极保障公众防疫所需药械的市场供应。

  (六)严格新冠肺炎防疫期间药店监督管理。对上述工作不具备落实条件的药店,可采取立即整改或暂停营业等措施。

  安徽省宿州市

  除了吉林省,近日,安徽省药监局也公示了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近期药店售卖“退烧咳嗽药物” 的4项措施,严控疑似患者。

  2月8日起,零售药房暂停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到位”把工作落到实处。2月8号晚上,辖区内正常营业的800家药店全部接到通知,经县区局和园区分局排查,793家药房已及时张贴“暂停销售退热、咳嗽类药品”提示,9日上午全部实现张贴。2月9日,该局分管负责人带队赴埇桥区与开发区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以及药房暂停销售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组共检查了37家药房,未发现有药房继续销售退烧、咳嗽类药品,药房也都能够按规定张贴暂停销售退烧、咳嗽类药品的提示。

  黑龙江省

  2月13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了黑龙江省百家药品连锁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倡议书。

  倡议各大连锁药品经营企业 做到严格执行“退烧药”销售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中含“发热、咳嗽”等内容的药品均要实名登记销售,填报信息真实可靠并及时报送。不允许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强行搭售,设置隔离区、隔离带、隔离台等多种方式销售药品,药店内的日常消毒,员工每日配戴防护口罩并严格执行体温检测等等疫情防控必要措施,保护自己也为他人着想。

  对于存在钻漏洞的行为齐齐哈尔市市场监管局出重拳,再强调再部署:一是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凭顾客有效身份证销售退烧药,并做好登记及上报工作,严格落实可追溯制度。二是对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上述要求销售退烧药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湖北省咸宁市

  湖北作为疫情重灾区,2月11日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上述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医院就诊。通知同时要求药品零售药店对购药者进门时测量体温。

  山西省阳城县

  阳城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2月12日8点起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医院就诊,接受正规医疗诊治,以免贻误病情。对违反要求、擅自销售“退烧药”的,将予以严厉打击。

  河北省河间市

  2月12日河北省河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也发布了通告称2月13日8:00起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卖退烧药和止咳药,有症状的市民去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河北省邯郸市

  河北省邯郸市早在2月4日就相应号召,丛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告知书,丛台区所有药店一律不允许再销售各类退烧药物,并引导人员发热一律到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

  黑龙江绥化市

  自2020年2月11日12时起,绥化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具体范围以药品说明书功能主治为准),有发烧、头疼、鼻塞、打喷嚏、咳嗽、乏力等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接受正规医疗诊治,以免贻误病情。

  杭州市

  2月7日晚,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医疗保障局紧急发布了《关于暂停全市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发烧咳嗽药品的紧急通知》。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有这些症状的市民应尽快到医院就诊。(此通知仅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

  疫情形势复杂严峻,防控期间多有不便,广大人民群众有疑似症状的不要抱侥幸心理想着去药店买药吃吃就好,病毒还有诸多未知性,随着无症状感染患者的频繁出现,如果发烧了还是尽早去医院治疗,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

  PS:除了市监局随机监督抽查,群众还可以通过12315有奖举报,对不按规定销售退烧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经查实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的县(市)、区局相关人员一律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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