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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印发《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卫医[2019]57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精神,我们制定了《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并经2019年9月18日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

  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健康上海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引导本市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落实本市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导向,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局。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和医务人员激励机制,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当前业绩和长久运营、保持平稳和持续创新相结合。强化绩效考核导向,推动医院落实公益性,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

  坚持属地化管理,做好市级层面统筹。国家制定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以点带面,抓住重点,逐级考核,形成医院管理提升的动力机制。本市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对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

  坚持信息化支撑,确保结果真实客观。通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绩效考核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保证关键数据信息自动生成、不可更改,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真实客观。根据医学规律和行业特点,发挥大数据优势,强化考核数据分析应用,提升医院科学管理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促进收入分配更科学、更公平,实现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地见效。2019年,开展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标准化支撑体系、市级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初步建立,探索建立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到2020年,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本市三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进一步落实,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服务整体效率有效提升,分级诊疗制度更加完善。

 二、考核指标体系

  按照《意见》精神,对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规定如下:

  (一)关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此处的三级公立医院,包括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及三级公立专科医院(不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考核指标共计60个,其中指标第1-55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规定指标,指标第56-60是本市制定的5个绩效考核补充指标,包括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住院每病种组合指数费用的偏离率、落实医保卫生相关制度情况、医院不良执业记分和行风建设(见附件1)。

  (二)关于三级公立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指标共计73个,其中指标1-66来源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指标67-73是本市制定的7个绩效考核补充指标,包括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市级年度中医药质控结果、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医药人员比例、住院每病种组合指数费用的偏离率、落实医保卫生相关制度情况、医院不良执业记分和行风建设(见附件2 )。

  各绩效考核指标权重另行规定。根据市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40号)要求,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建立后,医院绩效与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结果挂钩。

 三、支撑体系

  (一)提高病案首页质量

  三级公立医院要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各地要加强病案首页质量控制和上传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二)统一编码和术语集

  根据《关于启动2019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371号)要求,本市各级医院全面启用《疾病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和《手术操作分类代码国家临床版2.0》,并以临床版为基础,同时兼顾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及医保需要,完成编码字典库的转换工作,按照要求填写病案首页,确保数据采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满意度调查

  根据《意见》要求,本市将应用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将各三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结果应用至绩效考核工作。

  (四)建立考核信息系统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安排,本市将建立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与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范围

  本市47家三级公立医院纳入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考核医院名单见附件3。

  五、组织管理

  (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联合成立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对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二)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采集数据,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和各三级公立医院开展绩效考核工作。

  (三)指定各区卫生健康委分别组织实施区属三级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市市级医院的绩效考核工作。

  (四)各三级公立医院负责本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通过成立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人事、医务、护理、药事等管理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组织实施对本机构的绩效考核。制定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和管理制度,明确本机构绩效考核相关工作任务和流程。

 六、考核程序

  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年度实施,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上一年度1月至12月。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本市第一次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0年起,每年2月底前本市完成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3月底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完成国家监测指标分析工作。

  (一)医院自查自评

  三级公立医院对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形成自评报告。2020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自查自评工作。

  (二)医院报送数据信息

  三级公立医院要根据要求,将绩效考核自评报告、考核指标数据信息等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传至国家及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医院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年度考核结果降级处理。

  (三)抽查复核

  各区卫生健康委对区属三级公立医院上报的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复核。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对市级医院上报的绩效考核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小组可对相关绩效考核材料进行抽查复核。

  (四)绩效考核

  区卫生健康委对各区属三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制定初步考核等次,形成“区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报告”,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对各市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制定初步考核等次,形成“市级医院绩效考核报告”,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

  (五)绩效考核监督及指导

  市卫生健康委对各区卫生健康委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区卫生健康委和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报送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报告及考核等次进行初步审核,并报评价小组审定。

  (六)医院考核结果反馈、公示及上报

  市卫生健康委将“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反馈至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及本市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及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七)国家监测分析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完成监测指标分析,并及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2019年12月底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完成2018年度监测分析工作。2020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七、考核等次及判断标准

  (一)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市级医院。依据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由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对各市级医院评出初步绩效考核等次,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由评价小组审定。市级医院考核成绩名次按照百分比排序,考核成绩排名前30%为优秀(A),31%-60%为良好(B),61%-为合格和不合格(C、D)。

  2.区属医院。区卫生健康委对各区属三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制定初步考核等次。

  (二)关于直接判定考核不合格的标准

  发生因医院管理者严重失职或决策失误,造成医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消防、治安、院感)事故、重大责任医疗事故、群体性违法违纪案件、重大或有严重社会影响的疾病暴发流行的不良事件;发生被媒体负面曝光,且被卫生健康委查实并对本市医疗卫生行业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直接判定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不能评优的标准

  发生因未按照规范组织落实疾病监测、报告和处置要求,造成传染病传播巨大风险的不良事件;当年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积达到10分及以上,其法定代表人被告诫谈话的,取消医院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资格。

  八、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出台政策措施,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监督指导本市三级公立医院落实病案首页、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要求,加强质量控制。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设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组织部门及申康医院发展中心研究建立绩效考核结果应用机制,财政和医保部门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完善政府投入和医保政策。

  (三)充分运用考核结果

  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部门共享机制,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强化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立项、财政投入、经费核拨、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医保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同时与医院评审评价、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以及各项评优评先工作紧密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具体考核运用办法由各部门另行规定。

  (四)形成改革发展合力

  各区、各部门要把绩效考核作为推动深化医改政策落地、将改革政策传导至医院和医务人员的重要抓手,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落实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规范推进医联体建设,以三级公立医院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探索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开展医院管理。切实加强综合监管,使日常监管与年度绩效考核互补,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合力。

  (五)做好督导总结宣传

  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典型,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逐步推开对所有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适时启动区域医疗服务体系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附件1: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2: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

  附件3:参加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医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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