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业界有传来关于第二批国家带量采购的消息。
4月3日,李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听取药品集中采购、短缺药供应及医疗救助工作汇报,要求让更多群众在用药就医上受益。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这一会议结果与之前业内盛传的“第二季度启动第二批带量采购”几乎形成了呼应,而几天前,某上市药企高管在券商的会议上更是判断带量采购“第二批夏天的时候可能出来,年底开始执行”。
李总理的指示,虽然涉及的篇幅不长,但在央视播发出来,马上又引发了很多想象的空间。
“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医药云端工作室认为有三层意思,一是4+7个试点城市执行力度和配套措施要继续加强;二是在4+7个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城市加入进来;三是增加更多的品种进来参与带量采购。
而“及时全面推开”的说法则是几乎是肯定了上述猜测,扩面、增量都有可能,不过前面有个前提,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因此随着***批带量采购的不断落地深入,联采办应该会密切关注执行效果,不断填补漏洞,以保证4+7集采的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完成。
那么,顺着这个思路,我们不妨对扩面和增量进行一个大胆的猜测。
首先是扩面。
从***批4+7集采试点城市看,4个直辖市、7个副省级城市,均为中国区域中心城市,能够“代表中国”;更为重要的是,都是较为灵活甚至独立统筹当地财政资源的城市,且财政比其他地方宽裕,相对来说“不差钱”。在这些城市实施带量采购,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配合度较高,相关政策也能够很好落实。
因此,带量采购如果要扩面的话,也应当基本符合上述特点。剩下的几个没有进入4+7试点的副省级城市杭州、宁波、南京、武汉、哈尔滨、济南、青岛非常有可能入围。
其中,同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两地经济发达,医疗资源丰富,并且该省在2015年开始就将省级招标采购与医保支付标准很好结合在一起,每年与全国省级采购价联动,中标价与医保支付标准之间产生的差额部分,超过医院承担,节约奖励返还,与国家医保配套措施有部分相同的地方,并且浙江实施这几年成效显著,实际药价呈螺旋式下降。
此外,浙江药品采购新平台在功能上实现了“货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三合一,只差打通金融、医保支付环节,就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票制”,因此具备非常好的带量采购环境。
武汉在去年实施的GPO,其实已经可以视为是一个另类版的“4+7集采”,集中湖北全省一半以上资源注入武汉GPO,4+7集采的成果只需像广州、深圳那样与GPO无缝嵌入,就可实现平滑过渡。
青岛在大病救助制度上非常有特色,该市由财政在2012年起每年拨款3个亿来进行医保目录之外的重大疾病救助项目,重大疾病治疗必需、疗效显著、费用较高且难以使用其他治疗方案替代的药品或者医用材料进入该项目,特药特材救助不设起付线和较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为70%。
值得一提的是,该项目3亿元中,2.7亿由医保部门管理、0.3亿由民政部门管理,专款专用。充实的资金吸引力药企的积极参与谈判。事实上,青岛的这一项目已经非常接近4+7带量采购了。
***批4+7试点城市中,同一省有两城市进入试点的情况(广东有广州、深圳;辽宁有沈阳、大连)因此上述副省级城市中,不排除浙江的杭州和宁波同时进入第二批;青岛大概率进入,连带省会济南一起入围。
而福建省除了厦门之外,全省各市均跃跃欲试,联动4+7集采相当于坐享国家组织带量采购项目的成果,在医改上敢为天下先的福建何乐而不为?
尽管联采办之前表态不鼓励非4+7城市盲目跟风,但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情况会不会起变化,拭目以待。
其次,我们再来看哪些品种有可能会进入第二批带量采购。
上海作为***早实施带量采购的城市,并且又是医保部门主导的采购,经历过三次带量采购:
2014年***批4个品种价格平均降幅64%;
2015年第二批12个品种平均降幅63%;
2017年第三批26个品种平价降幅54%
进入采购的品种逐次增多,降幅甚至比4+7还要巨大,取得如此成果,因此***批集采放在上海药事所来操作也是情理之中。而4+7集采的很多措施其实很大程度上参考了上海经验。
而对于哪些品种适合带量采购,上海的经验是:
用量大、使用面广的;
国产仿制药质量有保证,已被市场普遍接受的;
符合条件企业较多的
而对于以下品种,则不适合搞带量采购:
品种、采购量小、短缺药;
治疗窗狭窄的
仿制药上市不久,原研药还在拓展适应症的暂缓
这些标准尽管不是国家带量采购的官方标准,但的确是上海行之有效的经验之谈,值得业界朋友细细品味。
结合目前一致性评价进度,第二批带量采购目录其实可以通过上述标准在不同治疗领域排除后得出。限于篇幅,第二批应该会在抗肿瘤、糖尿病、抗生素中新增品种,具体不再一一列举。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6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