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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字〔2018〕5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精神,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建设雄安新区和筹办冬奥会战略性机遇期,突出京津冀功能定位中商贸物流基地的区域布局要求,坚持规划引领、协同带动、共建共享、融合发展,推进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完善基础体系为重点,以营造制度环境为保障,强化电商物流末端服务能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助力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网络平台和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创新能力逐步增强,全省网络零售额突破4500亿元,年均增幅达到20%以上,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快递物流节点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商物流末端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智慧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更加高效协同,全省快递业务量达到25亿件,年均增幅达到30%以上;建成校园快递综合服务中心130个,社区快递综合服务站点2万个,农村快递物流公共取送点3万个。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协同发展的规划引领。

  1.优化规划布局。落实《河北省“十三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河北省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规划(2016-2020年)》,推进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专项规划衔接。针对电子商务特点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在具备条件的城市,探索物流用地分类管理试点。县级以上政府应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和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鼓励各地在远离城市主城区(石家庄市在三环以外)规划建设物流园区。(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2.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现有用地政策,将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优先供应。按照集约用地原则,探索土地供应新方式,将快递末端设施用地纳入新增商业设施规划。快递企业建设基础设施,对列入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未列入划拨用地目录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可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省国土资源厅、省邮政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3.加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布局,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在北京新机场周边,建设国家一级快递枢纽,完善临空经济区功能;在石家庄、保定市建设国家二级快递枢纽,服务省会、雄安新区和京津冀区域中心城市群建设。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我省建设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电子商务和快递配送一体化仓储中心、呼叫中心等基础设施。张家口市以筹办冬奥会为契机,加快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支持EMS环渤海区域华北陆路邮件处理中心(廊坊)、圆通速递华北区域管理总部、顺丰石家庄产业园、白沟速通快递电商产业园、冀南(永年)快递产业园等邮政快递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到2020年,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市快递(电商)物流园区日处理能力达到20万件以上,其余8个市快递(电商)物流园区日处理能力达到50万件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局、省商务厅负责)

  (二)营造协同发展的制度环境。

  1.提升服务管理能力。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加快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全面落实“双随机”检查工作要求,实行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开。(省邮政局、省工商局负责)

  2.完善价格监管体系。加快推进电商平台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开放消费者自由选择快递服务的权限,支持快递企业开展面向电子商务消费者的增值服务,实现价格与服务相匹配,释放配送环节利润空间。(省邮政局、省商务厅负责)

  3.明确快递末端属性。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方式,确定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对于专业化、公共化、平台化、集约化的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等配套政策。新建社区将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列入项目规划设计和审批验收范围,并在相关场地配套光纤和电源等基础设施;已建成社区2020年前基本完成改造。(省邮政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4.推进数据共享。探索建设电子商务快件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实现资源互联共享。统一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信息交换和数据接口标准,引导各类电商企业及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数据交换共享、互联互通,提升配送效率。强化数据保护、开放共享和数据中断风险评估,完善数据共享保障机制。(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5.强化协同共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省内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相关协会、商会制定出台相关行业规则,签署企业自律承诺书,强化主体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电子商务企业管理与服务规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与经营规范》等地方标准,鼓励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引导省内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规范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鼓励开放数据、技术等资源,赋予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实现行业间、企业间合作共赢。(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推进电商与快递物流业务融合协同。

  1.培育协同发展龙头企业。推进邯郸美食林、石家庄天元等25家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鼓励河北慧聪、正和网络等10家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国内外市场。引导勒泰集团、北人集团等10家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网络零售平台,辐射全国消费市场。推动君乐宝乳业、神威药业等30家品牌效应明显的工业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商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引导新华集贸市场、唐山金玉农产品交易中心等5个省内交易市场,向电商园区、智能快递物流园区转型,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转变。引导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自有快递物流配送体系,降低配送成本。到2020年,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网络零售平台达到10个;创建100家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自建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的达到30家。(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2.提升电商产业园区承载力。制定全省电子商务园区分级服务管理规范,实施园区分级管理。建立全省电商园区分级管理动态名录制度,支持列入名录的园区优先申报国家、省示范基地,享受有关扶持政策。鼓励省内外知名连锁园区通过品牌和管理输出,提升我省园区经营管理能力。引导新建电商园区优化空间布局,预留连片场地,引进快递物流企业入驻,促进电商与快递物流融合发展;推动已建成电商园区整合现有空间资源,植入快递物流主要业务,设立快递物流集散和分拨中心,推进专业电商园区向综合园区转型,拓展电商园区服务功能,提升综合实力;推动快递物流龙头企业建设协同发展的综合性园区;引导传统物流园区升级改造设施设备,实现集中仓储、高效分拣、快速配送、商品展示、网上销售等一体化功能。发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引领带动作用,争取更多园区入选国家示范基地。到2020年,省级电商园区快递物流主要业务植入率达到30%;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50家以上。(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3.提升电子商务跨境通关效率。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入运营,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支持白沟深入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模式。争取雄安新区列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大力发展“丝路电商”,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在北美、欧盟、东盟、非洲、南美、东南亚、中东等贸易活跃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公共海外仓。发挥石家庄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作用,加快石家庄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建设和运行,推进省内进出口企业通过石家庄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和石家庄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发送邮件、快件,探索在廊坊和曹妃甸建立国际快件监管中心,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模式业务,推动跨境电商园区完善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增强通关物流运营能力。到2020年,跨境电商企业占进出口企业总数达到50%,跨境电商交易额占进出口总额达到30%。(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省发展改革委、石家庄海关、河北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负责)

  (四)优化通行管理。

  1.推动末端投递车辆规范运营。加强末端投递车辆管理,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厢式化建设。制定快递电动三轮车用于末端投递服务的管理办法,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省邮政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监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2.保障快递机动车辆便利通行。完善配送车辆通行规范,督促企业使用排放达标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对快递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允许其按照限定的车型、时段、路线、在市区道路通行,并在主城区通行、停靠、作业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给予便利。加快建设商业区、居住区、高等学校的快递服务车辆停靠、装卸、充电相关设施。(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局、省教育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五)推动协同标准化智能化发展。

  1.提高科技应用水平。进一步优化完善网络基础设施,有序开放电信市场,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持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在雄安新区率先部署5G移动通信网络。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采用云仓储、路径优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推进自动分拣设备、自动引导车辆、自动化立体仓库、自动化装卸系统等先进物流装备应用,利用物联网、大数据全面提高运营水平。(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邮政局负责)

  2.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借鉴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经验,加快行业和区域电商物流快递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运力调配、交通引导、供给调解和市场服务等方面作用,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实现服务协同联动。通过搭载物流末端网点备案电子地图系统、物流末端网点收投终端系统、数据信息采集交换系统、快递车辆GPS系统、收寄验视信息监管系统及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衔接用户、电商、物流等各环节,实现多方信息汇总共享。(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局、省商务厅、省公安厅负责)

  3.促进供应链协同发展。推广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成功做法,支持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优化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管理;推动传统商业便利店增加快递功能,丰富传统快递网点电商业务;推动快递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参与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逐步实现集中寄件;推动快递企业探索共同配送模式,共用终端网点资源,实现集约发展;加快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供应链协同效率。(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邮政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推动协同运行安全绿色发展。

  1.推进“平安快递”建设。完善县级邮政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寄递渠道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建立快递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支持推动全省寄递渠道“绿盾”工程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省编委办、省综治办、省邮政局、省公安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2.促进资源集约利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创新包装设计,推广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新产品,促进标准器具和物流包装的循环使用,鼓励按商品特点分类探索“周转箱+托盘”的单元包装和无包装模式,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包装回收再利用,建立包装生产者、使用者和消费者在内的多方协同回收体系,鼓励按包装物材质分类探索利用配送渠道回收、社区便利店回收等模式,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加强能源管理,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在仓库、分拨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省邮政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3.提高绿色包装使用率。全面贯彻落实《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开展绿色包装容器与技术研发,支持使用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利用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加快绿色包装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快递物流包装物减量化。在石家庄、保定、廊坊市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推广。探索建立快递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省邮政局、省环境保护厅、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4.推行绿色运输与配送。加快调整运输结构,大力推进集装箱海铁联运,加快推进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实施,优化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发挥多种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有效降低港口能源消耗;全面提升铁路货运能力和运输比例,挖掘机车车辆运转潜力,对既有线路进行扩能改造升级,完善铁路进港“最后一公里”等措施,提升既有铁路运能;鼓励道路货运经营业户和物流企业加入河北省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逐步减少车辆空载率,有效降低运营成本。鼓励引导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生产面向快递物流领域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为新能源配送车辆提供城市通行便利,积极探索节能增效的新型物流配送模式。(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提升电商物流末端服务能力。

  1.推广智能投递设施。将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加快社区、高等学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支持传统信报箱改造,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积极引导寄递企业参与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的建设,搭建寄递企业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平台以及快递企业、邮政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到2020年,智能快件箱(智能信报箱)数量达到1万组。(省邮政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2.推进社区电商协同发展。推进唐山聚民惠、廊坊齐天大圣等20家电商企业发展面向社区的移动电商平台,提供全方位社区服务。推进社区电商服务由城市向县、镇社区扩展,方便百姓生活。加快推进快递“入区工程”,引导快递末端服务社会化、集约化、智能化、规范化发展。整合居民小区、商业街区和高等学校中的商业连锁、便民设施等线下终端,提供线上快递物流等综合服务。在石家庄、保定、廊坊、邯郸等市探索建设集约化综合性站点试点,提供包括物流服务、社区服务和商业服务的综合性末端站点,为市民提供综合性多样化服务。总结试点经验,在全省其他城市推广。到2020年,设区的市主城区社区电商覆盖率达到90%。(省商务厅、省邮政局、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3.推进“协同下乡”提档升级。加快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重点推进62个贫困县特色产品上网销售,拓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人口增收。完善农村寄递服务基础设施,充分利用供销社、村邮站、便利店、邮政村邮乐购网店、农资店,以及“万村千乡”“美丽乡村”等平台开展快递服务,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将物流配送线路增开至边远地区,支撑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到2020年,年网络零售额10亿元以上的农村电商龙头企业达到10家。(省邮政局、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省商务厅和省邮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共管机制,确保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实现协同健康发展,不断提升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对实施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的模式向全省推广。(省商务厅、省邮政局会同省有关部门,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大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增加省级财政预算用于支持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符合《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标准化仓储设施、快件分拨中心、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示范园区等在建的物流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程序申报评估后,予以支持。(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局、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安全、应急、电商等培训,提升快递物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相关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相关院校开设快递物流专业及课程,为快递物流企业输送专业人才;督促落实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化鉴定考试。(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邮政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

  (四)健全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建立电商快递物流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指标体系、创新调查方法,准确反映电商快递物流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省邮政局、省商务厅负责)

  (五)强化督导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对新兴服务业态的研究和相关政策储备,制定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制度,强化各地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责任,及时检查总结,推动督导考核常态化,强化工作执行力。适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省商务厅、省邮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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